百年好合,梦圆花好月圆 真爱之侣”形象评选活
花好月圆SP活动计划(一)
主题:
百年好合,梦圆花好月圆
--- 百姓“真爱之侣”形象评选活动
目的:
1、 以产品推广名为线,为契合花好月圆的企划精神,便于整个楼盘的营销主题的推广。营造独特的社区文化,形成良好的传播效应,利用整个活动过程,树立楼盘品牌,促进销售。
2、 以发展商大手笔的行动,激起社会各界的注目,迅速形成广泛的传播,促使企业知名度快速的提高,配合形象宣传,逐步形成“曹峰”的企业品牌。
时间:
9月1日起
百姓“花好月圆,真爱之侣”形象评选活动设计:
以鲜明的主题触发人们情感的心理倾向,以强大的利益刺激参与的欲望,形成“全民性”的活动宗旨。活动由对象征集、入围评选和大奖评比三部分组成,持续时间约三个月。本活动设大奖一名,送花好月圆房子一套;纪念奖九名(即入围者),送子女教育基金1500元。
活动宣传及销售定向:
1、 发布“百年好合,梦圆花好月圆--- 百姓“真爱之侣”形象评选活动”对象征集广告。计划征集对象5000—6000名,计划带动积累客户200名。
2、 结合开盘广告,公布入围结果。计划带动积累客户100名。
3、 大奖公布广告。计划带动积累客户50名。
4、 其他时间媒体广告可附带宣传
活动形式:
1、全市范围内婚龄达到五年以上者可填表或电话索取参评通知书,按要求准备资料参加活动。
2、从发展商和行销企划公司选拔人员组建评选小组,评出入围名单。
3、聘请权威人士若干,评出头奖,并由上海市闵行公证处公证。
4、大奖获得者将成为花好月圆的“形象大使”,参与各媒体的广告宣传及有关公关活动。
活动安排:
对象征集(2001年9月1日——2001年10月1日)
入围评比(2001年10月1日——2001年12月1日)
大奖评比(2001年12月1日——2002年1月1日)
费用预算:
报刊广告:新民晚报两次(彩色半版) 10万*2*0.85=17万
新民晚报一次(彩色通栏) 5万*0.85=4.25万
纪念奖:9*0.15万=1.35万
其它:4万
合计:约26.6万
注:以上款项都属预算内的广告费用。
说明:
1、 本次活动需要通过律师咨询,严格遵守政策法规,以免出现不良的负面影响。
2、 曹峰系统内部职工和行销企划公司人员不参加此次活动
3、 获奖者相关奖项的个人所得税、公证等收费均自理
4、 具体的的操作依据和不详内容另附附件,具体如下:
1) 评奖具体方案。包括评比标准、评比规则、评选人员等内容;
2) 宣传广告(品)设计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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